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认定阶段性困难企业的实施意见》(泸市人社办〔2019〕100号)文件要求,经八个部门单位审核,现将通过认定的3家企业的返还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现接受社会监督,单位或个人若有质疑,可在公示期内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830-3197154。
附件:泸州市2019年困难企业返还金额(市本级第一批)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通过名单(公示)(1).xls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