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关于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泸州市江阳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行政事务管理辅助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本科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如具备研究生学历,可适当放宽至40岁。所学专业为计算机、汉语言文学、土地资源管理、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自然资源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4、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不收报名费。
报名时间: 12月 11 日至12月17日(上午9:30-下午16:00)。
报名地点: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办公室(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平路1号(大山坪电脑城背后),联系电话:0830-2392288。
报名所需材料:
1.《泸州市江阳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2.本人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蓝底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参照执行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市自然资规发[2019]35号)文件,聘用人员聘用期内工资待遇以及其它事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岗位工资按月发放,绩效考核奖要报年度考核结果按相关规定发放。本次招聘行政事务管理辅助岗位本科学历3400元/月,硕士研究生学历3600元/月(含缴纳“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执行用人单位的作息时间制度,享受国家法定的节日及年休假、婚假、丧假和产假。
六、招聘解释权归属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附件1: 泸州市江阳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2019年12月 10 日
1、 报名表.doc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