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聚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一、聘用书记员用工方式
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二、聘用书记员职责
从事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聘用书记员名额
聘用书记员1名
四、聘用书记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30岁(2020年6月10日前);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男身高1.70M以上,女身高1.50M以上;
4、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打字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
5、政治素质较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6、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毕业、具有熟练驾驶技术的优先录用。
五、聘用书记员待遇
基本工资、考核奖等。
1、每年年终安排有考核奖,考核结果由用工单位提供。
2、签订劳动合同后购买五险一金。
3、因公出差,由用工单位按规定报销补助。
六、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14日。
2.报名方式:在泸州市江阳区华升南路欢乐汇B塔919室现场报名填表、交资料。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二寸照片2张。
报名电话:陈女士0830-3316699 18982426292
3、资格审查:泸州市聚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参加面试、电脑打字、听力和速记测试等综合考核。
(三)办理聘用手续
1、经综合考核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综合培训,经培训后上岗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按泸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完善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附件:泸州市聚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表
泸州市聚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