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动物卫生协检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卫生协检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性质
此次招聘动物卫生协检员2名,与街道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劳动法》管理,属用人单位临聘人员性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优先:
1.长期从事畜牧兽医、动物防疫相关工作且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
2.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等相关专业;
3.具有助理畜牧师或助理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
4.执业兽医师或助理执业兽医师;
5.取得《乡村兽医登记证》证书。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执业兽医师以上资质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工作能力。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查审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3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填写《江阳区华阳街道公开招聘动物卫生协检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邮398867545@QQ.com,联系电话:0830-3700252。
(三)资格审查:2020年7月4日,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测试
统一组织报名人员进行测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生。
五、成绩公布
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华阳街道办事处一楼公示栏及华阳街道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测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体检,最后按照考核结果择优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组织考察。主要对拟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按要求进行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 3700252)。
八、签约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一年一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享受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等。
(三)保险:按规定缴交“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九、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附件:华阳街道公开招聘动物卫生协检员报名表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24日
附件下载: 1、 报名表.docx (22)